家庭经济困难生申请须知

日期:2025-02-27

【相关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①管理办法:

https://affairs.sjtu.edu.cn/index.php?m=app&v=fundinghall&mid=46

②线上操作指南

困难生核查与认定学生线上操作指南.pdf

2、助学金评选

①管理办法:

https://affairs.sjtu.edu.cn/index.php?m=app&v=fundinghall&mid=37

②政策解读:

https://mp.weixin.qq.com/s/84tIGx24wnEpcZRGeJuJeA 

3、助学贷款

①相关政策:

https://mp.weixin.qq.com/s/VJQ86C1kDbWEyIc6rpNn0g

②申请指南:

https://mp.weixin.qq.com/s/dByzxX8Zu7ROB8CNla1cMA 

【特别提醒】

1、困难生认定开放时间

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分为学年集中认定、月度动态调整以及学年资格复核三种类别。学年集中认定一般于每学年9月至10月开展,学年资格复核一般于每学年6月至7月开展,月度动态调整会在每学年设置6个批次,分别于11月、12月、1月、3月、4月、5月开放调整申请。

2、困难生认定有效期

目前采取秋季认定、春季核查的模式,新生在入学秋季进行认定后,有效期为当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我校将在每年上半年进行在库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核查,未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在有效期后不再资助。核查通过后的同学,有效期增加一年,即当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3、基本助学金资助对象

基本助学金资助对象为经认定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硕士生一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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